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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药食同源物质将增加9种(附药食同源品种名单)
点击次数:7849  更新时间:2018-03-05  【打印此页】  【关闭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以下目录来自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



序号

名称

1

藿香

2

覆盆子

3

薤白

4

薏苡仁

5

薄荷

6

橘皮

7

蝮蛇

8

鲜芦根

9

槐米

10

鲜白茅根

11

酸枣仁

12

榧子

13

蜂蜜

14

蒲公英

15

槐花

16

黑胡椒

17

黑芝麻

18

葛根

19

紫苏籽

20

紫苏

21

黄精

22

黄芥子

23

菊苣

24

菊花

25

淡豆豉

26

淡竹叶

27

高良姜

28

莲子

29

莱菔子

30

荷叶

31

益智仁

32

桔梗

33

桔红

34

桑椹

35

香薷

36

香橼

37

桃仁

38

茯苓

39

胖大海

40

砂仁

41

栀子

42

枸杞子

43

枳椇子

44

生姜干姜

45

鱼腥草

46

青果

47

金银花

48

郁李仁

49

罗汉果

50

大枣酸枣黑枣

51

昆布

52

麦芽

53

鸡内金

54

阿胶

55

赤小豆

56

花椒

57

芡实

58

桑叶

59

牡蛎

60

沙棘

61

杏仁

62

佛手

63

余甘子

64

肉桂

65

肉豆蔻

66

百合

67

决明子

68

龙眼肉桂圆

69

白扁豆花

70

白扁豆

71

白果

72

白芷

73

甘草

74

玉竹

75

代代花

76

火麻仁

77

木瓜

78

乌梅

79

乌梢蛇

80

马齿苋

81

山楂

82

山药

83

小蓟

84

小茴香

85

刀豆

86

八角茴香

87

丁香

以下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975中新增的目录

序号

物质名称

使用部分

备注

1

人参

根和根茎

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食用量≤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2

山银花

花蕾或带初开的花


3

芫荽

果实种子


4

玫瑰花

花蕾


5

松花粉

干燥花粉


6

粉葛


7

布渣叶

仅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量≤15/

8

夏枯草

果穗

仅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量≤9/

9

当归

仅限用于香辛料使用量≤3/

10

山奈

根茎

仅作为调味品使用使用量≤6/在调味品中标示

11

西红花

柱头

仅作为调味品使用使用量≤1/在调味品中也称藏红花

12

草果

果实

仅作为调味品使用使用量≤3/

13

姜黄

根茎